永安:充分利用仲裁手段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时间:2023-12-28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永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西洋镇某村村民周某是三峡移民,2002年移民到西洋镇某村,根据移民政策,该村从村民邢某手中调整了2亩耕地,由周某承包耕种,并支付了转让款。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原邢某转让给周某的土地,实测面积3.58亩,邢某认为多出的面积应退还给他,双方发生纠纷,造成无法确权登记。几年来,周某不断上访,双方矛盾激化,当地政府多方调解无效。周某于今年10月向永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案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12月19日公开审理,依据审理情况,近期将依法做出仲裁裁决。
近年来,永安市充分利用仲裁手段,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取得良好实效,健全完善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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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_787/202312/t20231228_63683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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