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错发种粮补贴
时间:2023-06-1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最近,我和同事来到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章江河畔耕作区监督检查。只见青翠的禾苗长势正旺,不时看到农民在田间除草、施肥。
“哟,这不是乾干部吗?又到地里来转一转?”老远就听到有人冲我们喊话。走近一看,我才认出是莲塘村的种粮大户老吴。
我和同事走到老吴跟前攀谈起来:“这水稻长得多好!看来又是一个丰收年。有没有再扩大种植面积?”
“这些稻田就是今年刚流转过来的。打算回头向农业部门申请种粮补贴。”老吴说,“去年错发了那么多的补贴,你们都能帮我追回来。现在种得多补贴就多,当然要扩大规模。”
今年1月,我们在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老吴不期而遇。当时老吴正焦急地向经作站工作人员打听种粮补贴发放的事。
说起这件事,老吴至今仍然很激动:“本来能得种粮补贴10143元,发8.8元给你。你说我急不急。”
对这8.8元种粮食补贴,我印象深刻,当时老吴还拿出手机短信给我们看。经作站工作人员拿出发放表现场核实,发放表里老吴2022年一次性种粮补贴却是10143元。
“我这几年都流转400多亩农田种水稻,每一笔种植补贴都在1万元左右。”老吴说,“能要回这笔钱,也多亏你们办事认真。”
“国家补贴一分一厘也不能搞错,不认真不行啊。”我接过话茬。
为了搞清楚事实,我和同事既在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核查,又跑去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查找发放明细。
两边的材料比对,很快就有了结果。原来财务室发放种粮补贴时,工作人员欧某责任心不强,复制粘贴发放表时操作失误,发放金额与相应发放人没对上。统计表上,老吴的上面的那个种粮户应发8.8元,却下移到了老吴的发放金额上,而老吴的10143元却发给了下一个种粮户,导致361户农户种粮补贴应发金额和实发金额不一致。账务室负责人严某把关不严,没有及时纠正。
“本应发给我的种粮补贴,发给了张三,而张三的发给李四,事怎么能这样办?”老吴至今还气愤不已。
“因工作履职不力并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影响,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负责人严某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欧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我告诉老吴处理结果,“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满意。你们介入后,县农业农村局、新城镇镇村干部带着发放名册来了找我,向我收回错发的8.8元,又给我发放本应得的10143元。”老吴说。
我告诉老吴,县纪委监委已经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历年来发放的种粮补贴开展一次排查,确保惠农惠民资金准确发放到群众的手中。目前,自查发现2022第三批种粮补贴金额第一次发放失败的人员还没进行二次发放,现在这笔钱也已经发到了农户手中。
“现在政府的惠农政策越来越好,我们种粮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了。”老吴望着面前一片水稻,脸上充满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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