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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3-03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三、编制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

      四、适用范围

      (一)报废对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3类农业机械。

      (二)补贴对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列支。其中,报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按照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市实际,选择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3类农业机械作为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种类。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列支。其中,报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按照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废条件。申请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提供机具铭牌、出厂编号、车(机)架号或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补贴的报废农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其中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二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三是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四是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五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四)回收企业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以当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资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 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五)操作程序。一是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回收企业应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具信息,根据报废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报废要求,向符合要求的农机所有人出具《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回收企业应对确认报废回收的农机建立登记台账和拆解档案留存备查,拆解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拆解档案内容含报废农机铭牌(或铭牌照片)、拆解照片或拆解视频等资料。二是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还应持《确认表》和相关证件(照),到当地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由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三是机主凭身份证明材料、报废机具铭牌照片和《确认表》到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受理部门申领补贴。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流程开展补贴资金申请、补贴信息公示、补贴信息审核和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

      六、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一)报废对象增加了水稻插秧机;

      (二)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两类农业机械的报废补贴额进行了调整。

      附件: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附件

      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联合收割机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2行

      7200

      3行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1-2行

      3000

      3-4行

      5500

      3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2行

      450

      手扶步进式,4行

      1100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1450

      四轮乘坐式,6、7行

      7300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9600

       

       

       


      相关政策: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xxgk_161/zcwjjd/202007/t20200728_7730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