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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

    时间:2025-01-0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10月至 2024 12月间,辽宁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构(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386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2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 呋喃唑酮违禁药品 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0.2 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9.9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 0 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备注

      1

      王松

      大连市金普新区大李家街道石槽村

      2

      张桂鹏

      大连市金普新区大李家街道石槽村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1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养殖品种

      备注

      1

      老戴钓鱼场

      凤城市大堡镇大堡村五组

      鲤鱼

      地西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 月31 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tzgg/202412311026334810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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