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天津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狂犬病疫苗接种指定免疫点的通告
时间:2024-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持续做好全市饲养犬只登记注册工作中狂犬病疫苗的接种活动,经动物诊疗机构申请、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书面审核和现场核实,我委认定以下3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为天津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狂犬病疫苗接种指定免疫点,自2025年1月1日起承担全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犬只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详细信息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狂犬病疫苗接种指定免疫点信息表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412/t20241220_68109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2-23关于黑龙江省兽用抗菌药使用...
- 2024-12-23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关于...
- 2024-12-23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关于...
- 2024-12-23关于开展2024-2026...
- 2024-12-23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24-12-23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 2024-12-2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24-12-23关于注销江苏省农业生产资料...